哪些人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来源:名六六|网站编辑:誉商|发表于 2020-03-24

法定代表人指的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其对内处于公司管理核心的地位,对外则代表公司。那么,哪些人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呢?接下来就跟誉商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刑事强制措施或正在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3.因贪污、贿赂、侵占挪用财产、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4.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除此之外,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其他情形的,也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比如说国家公务员。

 

那么,一个人可以同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吗?

 

对此,相关法律并无限制。所以,一个人是可以同时担任两个或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个人并不能同时担任多个一人有限公司的法人(不占股法人除外),因为我国《公司法》相关条例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以及法人代表是三种不同的概念。法人指的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比如常见的公司,就是一个“法人”。而法人代表一般指的是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也就是代表公司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法人代表对外行使的权力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其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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